平常批評別人,不過自己呢? 雖然不是自己,不過"某大統領"的貪污事件大部分也都是周遭的人惹出來的不是嗎?

莊瑞雄認為郝海琪仗勢欺人,根本就是「郝特權、郝鴨霸」,下午將在議會市政總質詢時,公佈相關證據和照片

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莊瑞雄、劉耀仁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,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妹妹郝海琪住在士林士東路天母御賞大樓8、9樓,卻仗著大樓主委的身份霸佔頂樓平台,不讓其他住戶使用。對此,曾去現場勘查的建管處承辦員說,大樓頂樓有步行的樓梯可通行;市府建管處也說,若郝海琪真有違法,一定會依法辦理。

莊瑞雄說,陳情的住戶向房屋仲介取得存證信函,表示該棟大樓的頂樓平台並非8、9樓住戶專用,但是郝海琪卻仗著自己大樓主委的身份,將其霸佔為私人花園,不僅張貼公告署名為「郝海琪」,還將上樓的電梯鎖死不讓其他住戶使用。

另外,劉耀仁補充,陳情人曾多次向市長信箱提出檢舉,但建管處卻只要求他提出相關事證;郝海琪身為管委會主委,市府通知她改善,猶如把錢投進井水裡。

但曾去現場勘查的建管處公寓科承辦員鄭維嘉表示,該棟大樓的住戶進出電梯時都用刷卡管制,住戶只能到自己所住的樓層,但頂樓有步行的樓梯可通達;公寓科長李錦池則說,如果真有違法,必定會依法辦理。

據瞭解,大樓高12樓層以上者,升降梯(電梯)不宜用刷卡限制,12樓以下則沒有規定,但可以確定的是,大樓的頂樓平台實屬公共空間,無論是誰都不得佔用。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604/17/10j26.html

不過當然不能看單方面,也有另外一個觀點的新聞,


  (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三日電)台北市議員莊瑞雄、劉耀仁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控「台北市長郝龍斌妹妹郝海琪涉嫌佔用電梯、頂樓」。郝海琪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,議員的指控是惡意污蔑,將委請律師提告。郝海琪新聞稿中指稱,頂樓平台約定給某一住戶專用,符合法律相關規定,並無違法之處,至於電梯原本就是透過刷卡管制,每個樓層的住戶,都無法到達其他樓層,並無特權可言。郝海琪說,電梯雖然有樓層管制,但是逃生梯並未封鎖,所以並無議員所謂「把電梯間都鎖死」的情況,也不妨礙逃生安全。郝海琪表示,她並非公眾人物,也未參與政治活動,莊、劉兩位議員為了媒體曝光,將一件單純的住宅使用行為冠上「霸佔」、「仗勢欺人」等用詞,侵害了她的名譽權,將委由律師提出告訴。郝龍斌下午到市議會接受市政總質詢時則表示,他的家人為了他的從政,做了很多犧牲,相信他們絕對沒有違規和違法。郝龍斌說,那棟房子她妹妹買來就這樣,沒有任何不法,請議員不要歪曲事實,並曲解了市府發出的公文意函,目前她妹妹也發出新聞稿,將對不實的指控提出告訴。

 

所以,相信甚麼?就看個人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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